厦门法院开展“厦执护航·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 2026-06-02 21:25:2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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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近日,厦门法院部署开展“厦执护航·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涉企、小标的等案件,综合运用交叉执行、拘传拘留、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执行措施,以更大力度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推动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率、认可度。5月27日、28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拘传拘留被执行人73人,执行完毕60件、执行和解35件,执行到位451.85万元。 集中拘传兑薪资 某企业拖欠4名员工工资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线上查控未发现该企业名下财产,线下实地调查也发现该企业已人去楼空。面对“无财产、无场所”的困境,湖里法院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联合相关单位多方查找,锁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下落并依法拘传到法院。李某刚开始态度消极,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压力下,李某主动筹措资金,4名工人的薪资全额兑现。 同安法院在执行一起餐饮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件中,餐饮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7万余元。进入执行后,餐饮公司未主动履行。专项行动期间,同安法院执行干警直接到餐饮公司经营的餐馆,依法拘传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组织周某与餐饮公司协商,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方案。 翔安法院在执行康某拖欠工资的2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康某迫于执行威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但之后未按和解方案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翔安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均拒不到庭且变更居住地点。翔安法院在相关联动单位支持下,查明被执行人最新住址,于专项行动期间将康某拘传到案。经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康某立即筹款支付全部欠薪。 信用惩戒修复齐发力 某家居公司未按合同向刘某提供家具,刘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家居公司返还订金18000元。思明法院执行干警查明家居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某,敦促其及时处理。可项某不为所动,表示这是公司债务,与其个人无关。 执行干警依法对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上门向项某送达、宣读限制消费令。执行干警还告知项某,如积极履行,将及时采取撤销限制高消费、屏蔽执行信息等信用修复措施。次日,项某主动联系法院,积极筹措资金并足额履行。法院也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出具《履行证明》,帮助公司修复信用。 “保经营”与“护权益”共同双赢 某台球室拖欠10名员工工资,集美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该台球室未及时支付员工工资、拖欠房租,目前已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但双方仅口头约定设备、场地的交接,未明确债务承担方式。 执行干警前往台球室现场调查后,迅速制定“善意执行+责任厘清”的工作方案:采取“活封”措施,仅对台球室的经营设备办理查封登记,不限制其正常使用,台球室可继续营业;明确新老经营者责任,向新的经营者释明承接台球室既享有台球室的经营权益,也应同步对历史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向原经营者告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结合台球室营收情况,提出新旧经营者分摊方案并得到认可。10名员工全额收到了拖欠的工资,台球室也未因执行程序中断营业,实现案结事了、双赢共赢。 从“金蝉脱壳”到“无处遁形” 某数字科技公司拖欠邓某工资,海沧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公司经营地现场调查,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于2025年7月变更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系一位年近七旬、居住外地的林姓老人。 执行干警坚持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约谈公司前员工,发现公司实际管理中,均为王某在拍板决策,且公司从未见过现法定代表人林某;查看被执行人公司工商信息,王某之前一直是公司高管、持股股东;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的相关仲裁、执行案件,均为王某参与处理。海沧法院综合认定王某为某数字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对该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王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迫于执行压力,该公司主动支付拖欠工资。 下一步,厦门法院将聚力提质增效,常态化组织开展“厦执护航·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灵活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可触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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