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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6-05-22 09:22:30  作者: 蔡绵绵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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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厦门日报讯(记者 蔡绵绵)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视察《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湖里区妇幼保健院、海沧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在湖里区妇幼保健院,新婚不久的小王和小杨正在进行婚前检查,原本以为要跑好几趟,没想到在“婚育一站式服务中心”,结婚登记、婚检等八件事,进一个门全搞定!他们直呼“太方便了”。

海沧区建成运营全省首个县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这里一楼设置厦门市普惠性托育示范实践园。市民张女士说,“工作人员每天记录宝宝喝奶、睡觉等情况,专业的照护减少家长很多养娃焦虑。”

这些市民眼中减少生娃养娃负担的可喜变化,是《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的扎实成效。近年来,厦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年进一步出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执法检查组强调,针对当前人口形势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破除壁垒,深化跨部门协同治理。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督查机制,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加强常态化人口动态监测,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人口工作格局;要降低成本,强化全方位生育家庭保障。持续优化生育登记服务与“出生一件事”联办,督促落实婚产假、育儿假,消除女性职场育儿顾虑,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住房、教育等支持措施,切实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要优化供给,打造高标准安全托育。加快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引导国企、用人单位、社区多元办托,实现“有得托”到“托得起”“托得好”转变;要转变观念,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理念,加快政策兑现,全力推动《条例》贯彻走深走实,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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