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首次为未来产业“定制”专属用地
| 2026-05-10 09:31:03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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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首次为未来产业“定制”专属用地 《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将施行,鼓励在产业集聚区等地选址 名片 新型产业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是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不含化工中试)、无污染生产、孵化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综合性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则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产业用房是指直接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房。配套用房是指行政办公及为满足职住平衡、职工生活配套等需求修建的食堂、小型超市、配套员工宿舍及倒班房、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服务功能用房。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元晖 通讯员 蔡林青)包括人工智能、氢能、生物制造、深海空天开发、未来网络、脑机接口等在内的未来产业,很快将在厦门“新型产业用地”的保障中,拥有施展拳脚的新天地。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联合印发《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通过新举措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为未来产业“量身定制”专属用地,在厦门尚属首次。近两年厦门市新型产业的飞速发展,频频催生新的激励、保障政策。在人工智能方面,今年厦门相继出炉《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门市促进具身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新政,此次《实施办法》的出炉,则在更大范围内从“用地”的层面力挺新型产业发展。 将存量工业用地纳入支持范围 “满足未来产业等工业企业快速发展对复合型发展空间的需求,让空间变‘赛’道。”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厦门人工智能、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厦门工信、资源规划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相关要求联合印发《实施办法》,目的是以存量工业用地先行试点,探索融合研发、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新型产业用地,满足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未来产业等工业企业快速发展对复合型发展空间的需求,顺应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趋势,激活存量资源拉动工业投资有效增长。 《实施办法》具有多方面亮点,例如,创新融合新型产业功能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新型产业用地,将存量工业用地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满足、扩展存量工业企业复合用地需求,有助于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相关建设需求比例,进一步满足企业对研发、设计、中试等需求;优化最小分割单元设置,更好地满足孵化期企业需求,带动产业协同发展。 鼓励结合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开发 据悉,《实施办法》涉及适用范围与产业准入、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分割转让等七章共16条,将于2026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实施办法》指出,鼓励在产业集聚区、交通便捷度高、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区域选址布局,鼓励结合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开发。 此外,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的建筑方案应在设计方案图中明确标注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配套用房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鼓励同一权利人的多个临近地块集中统筹设置配套用房。对位于厦门产业园区范围内的项目,经属地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论证必要性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配套用房用地面积比例上限可提高至15%,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可提高至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明确,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为新型产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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