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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座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有了明确界定

2026-05-08 09:17:21  作者: 吴晓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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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座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有了明确界定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记者昨日了解到,石兜、湖边、上李、东宅坑等四座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已获市政府批准,正式对外公布。此举旨在进一步明确水库工程管理边界,保障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调节等综合功能发挥,提升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

本次划界的四座水库中,石兜水库和湖边水库为市管饮用水源和应急水源水库,由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管理;上李水库和东宅坑水库属景观水库,分别由厦门市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管理。

划界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并充分征求了水库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根据划界成果,各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均已明确界定。其中,石兜水库管理范围总长42.43公里,总面积9342.1亩,保护范围总长38.6公里,总面积8.96万亩;湖边水库管理范围总长6.78公里,总面积1330.84亩,保护范围总长8.05公里,总面积1805.52亩;上李水库管理范围总长2公里,总面积154.02亩,保护范围总长2.739公里,总面积558.21亩;东宅坑水库管理范围总长1.451公里,总面积81.67亩,保护范围总长2.57公里,总面积802.14亩。

市农业农村局强调,本次划界属于行业管理要求,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物料、倾倒废弃物、围库造地、炸鱼、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爆破、采石、取土、开矿、排放污染物等危及工程安全及水质安全的活动。确需在管理范围内建设设施的,须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据悉,划界成果已通过厦门三农网公告,相关节点坐标可至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实名查阅。此次划界将为进一步健全水库保护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水利管理依法行政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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