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启动科技项目“拨投结合”改革

2026-05-08 09:14:02  作者: 吴君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创新机制助力早期成果接力式转化

厦门启动科技项目“拨投结合”改革,加快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邓敏 罗蕾 张绍威)日前厦门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中,提出建立“拨投结合”项目管理制度,以“拨投结合”“孵投联动”等模式推进科技成果的接力式孵化和产业化。据悉,今年3月份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出台了《厦门市科技项目“拨投结合”改革方案》,通过财政资金先行投入、后续转为股权投资的创新模式,带动多元资本参与早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研发—转化—产业化”全链条支持体系。

《厦门市科技项目“拨投结合”改革方案》聚焦社会资本覆盖不足的早中期科技项目,财政资金既做“雪中送炭”的支持者,也做“长期陪伴”的同行者。在项目最需要资金的早期阶段给予无偿资助,降低创新主体的研发风险;在项目发展到成熟阶段后通过股权投资接续支持,为科技创新持续注入动力,放大政策效能,形成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

构建全链条支持机制 推动科技成果落地

《厦门市科技项目“拨投结合”改革方案》的核心机制是建立起一套适配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支持体系,让科技成果从“实验室”真正走向生产线。具体包括六大机制创新。

六大机制创新

如无转化不立项

项目是否具有转化前景是“拨投结合”项目立项的首要考虑条件。项目遴选环节先组织尽职调查,重点对项目成果应用前景、市场空间、技术先进性、运营模式、商业计划、盈利测算进行全面评价,确有转化前景的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推动科研与产业紧密衔接融合。

政府让利显优势

厦门“拨投结合”政策有两大优势,一是政府指定投资主体的首期出资比例最高可达30%,有效减轻项目团队的出资压力;二是对发展前景好的创业团队可适当降低转股比例,将更多收益让渡给项目团队,吸引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地厦门。

多方联动聚合力

鼓励各区、省创新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等创新平台与市级联动,共同挖掘项目、共同投资,统一评审、统一立项,集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项目落地转化。

提前结题促效率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完成市场化股权融资,即可视为项目验收合格,直接兑付剩余资助资金,大幅简化验收流程,提高资金兑付效率,让创新主体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工作。

专项资金强保障

建立“拨投结合”项目资金池,每年2亿元,可动态调整。政府指定投资主体的退出收益统筹用于支持“拨投结合”项目,形成资金循环使用,可持续支持的良好格局。

容错免责消顾虑

对已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勤勉尽责,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失败或投资损失的,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传递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政策导向,打消创新主体和管理部门的后顾之忧。

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最高无偿资助500万元

单个项目原则上给予最高500万元无偿资助,对技术含量高、带动效应强、产业前景好的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可提高至2000万元。项目立项后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或入股已设立的公司,项目达到转股条件时,无偿资助转为股权投资,通过拨投结合,为项目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全发展周期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支持范围

七类重点科技项目

●高校、科研院所及高能级创新平台的科技创业团队依托自有科技成果设立的孵化企业项目;

●科技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项目;

●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苏颂杯”等赛事中获奖的优质项目;

●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落地的成果转化项目;

●经概念验证中心验证通过的成熟项目;

●科技型企业牵头参与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由主管部门主动策划布局、契合厦门市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跨领域联合实施的重大集成技术创新项目,还有填补国内技术空白、具备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标杆性技术创新项目。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