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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0类产品可享15%补贴立减

2026-03-25 09:19:00  作者: 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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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今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10类产品可享15%补贴立减

东南网3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3月23日下午,厦门市商务局发布了“厦门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个人消费者,收货地址在福建省范围内,即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1级能效或水效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和电脑等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和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据悉,厦门全市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就能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销售企业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商家需按规范要求采集商品SN码等数据信息。送货或提货时间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7年1月15日。

此外,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厦门市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以及商品名称、型号等必要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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