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3·15”文旅消费维权活动在景区举行

2026-03-14 10:05:58  作者: 吴晓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15”文旅消费维权活动昨在“屿见闽南·时光幻境”主题景区举行

维权台搬进景区 消费知识“走着学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把维权台搬进景区里,让消费知识“走着学”。昨日,一场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度融入文旅体验的创新活动在“屿见闽南·时光幻境”主题景区举行。这场别开生面的“3·15”文旅消费维权活动,通过“景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四方联动,将维权服务从传统的咨询台前移至文旅消费一线,让市民游客在沉浸式游玩中,零距离提升消费维权能力。

活动以“沉浸闽南·智享权益——文旅消费新体验,共筑诚信新场景”为主题,紧扣2026年“数字文旅消费年”发展趋势,打造一场集知识普及、标准宣贯、诚信互动于一体的沉浸式维权体验盛会。

活动现场设立联合咨询台,来自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专家围绕数字化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跨领域维权案例、智慧维权工具应用等热点,为市民游客提供面对面答疑解惑,提升公众在沉浸式消费场景下的风险识别与维权能力。

活动现场还特设企业诚信经营展示区,邀请5家诚信经营企业,通过图文展板、实物展示、多媒体互动等形式,集中呈现企业在质量管理、售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突出成果与创新实践。现场还设置“诚信产品体验台”,参与互动赢取企业定制纪念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