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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纪实

2026-02-13 09:54:28  作者: 张珺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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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光照亮蓝色司法

——厦门海事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纪实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珺 通讯员 郭乌欢 朱小菁 朱可为)傍晚时分,金尚路车水马龙。马路一侧街角的小公园里,有人散步,有人带着孩子玩耍,也有人在长椅上坐着……仔细看,这里和普通公园不太一样——红砖浮雕讲的是海丝故事,石刻文字里藏着海商法的历史脉络,步道一侧的展板,把“法治”“海洋”“文明”这些听起来有点抽象的词,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城市景观。

这是海法文化公园,由厦门海事法院与湖里区政府共建,也是全国首个海商法主题法治公园。它并不在景区,也不设围栏,却让法治文化融入景观,润物无声地走进市民生活。

这座主题法治公园,正是厦门海事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2012年以来,该院连续三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其背后,是将“胸怀天下、公平如水”的蓝色司法文化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海事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精神文明建设不是审判工作的‘副业’,而是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郑一琳表示,“厦门海事法院持续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通过文化浸润、理论武装、实践锤炼,让文化力量转化为司法生产力”。

文明理念引领 激发创新动能

2023年7月,台风“杜苏芮”过境后,位于宁德海域的全国首座半潜式深海养殖平台“宁德某号”还未正式投用就因受损严重沉没,构成实际全损。

“宁德某号”代表着国内深海养殖的最新技术探索,数千万元的损失该由谁承担?业主方和建造方各执一词,纠纷诉至厦门海事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和审慎研判,法院作出判决,明确将技术开发风险与违约责任相区分,依法确认研发失败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避免对创新主体苛以过重责任,为海洋产业科技创新吃下“定心丸”。

这起案例也是厦门海事法院将文明理念融入业务创新的生动体现。近年来,该院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鼓励交易、鼓励创新、鼓励共赢”的价值导向,推动司法裁判跟上创新步伐。

在案件审理与执行中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厦门海事法院一以贯之的司法理念。在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事故造成多名作业人员伤亡,赔偿责任主体复杂,部分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一度停留在“判决书上”。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将诚信兴商理念融入执行过程,最终促成航运企业主动担当,在法律框架内作出让步,使受害者家属及时拿到赔偿款,也让企业以守信、负责的姿态赢得行业认可。

在裁判环节,厦门海事法院同样注重以公序良俗引导行为规范。福州法庭审理的一起因结伴挖海蛎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多年未决。承办法官在全面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既严格区分法律责任边界,又从善良风俗和人文关怀出发,合理界定同行者之间的注意义务,让判决成为定分止争的同时,也成为价值引导的载体。

针对恶意串通、冒充他人名义提起诉讼、企图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厦门海事法院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涉案企业及代理人一并追责,以“零容忍”的姿态维护司法权威。

与此同时,在多元解纷方面,该院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和为贵”理念融入纠纷化解,创新升级“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挂牌成立全国首个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

在涉外审判领域,该院将文化自信转化为司法公信力。运用东方智慧,通过“诉前扣船+快速调解”,9天高效化解一起与我国无管辖连接点的涉外纠纷,外方当事人发跨洋感谢信称“中国是解决国际海事争议的优选之地”。借鉴新加坡司法机关规则,创新发布《诉讼参与人使用人工智能指引(试行)》,相关规定被《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吸收,入选“海丝中央法务区2025年十大成果”。12篇裁判文书入选国际知名司法裁判数据库,向世界传递专业高效开放的中国海事司法声音。

从执行一线的善意协调,到裁判文书中的价值衡量,再到对失信行为的严肃惩戒;从护航海洋新质生产力到涉外法治的创新与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理念正转化为厦门海事法院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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