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财经商讯 > 正文

厦门证监局新年“2号罚单”落地

2026-02-04 09:39:52  作者: 吴强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证监局新年“2号罚单”落地

他内幕交易亏损37万还被罚130万

东南网2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强) 内幕交易,法律不容!昨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对一起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章海祥因从事内幕交易股票行为和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行为,虽然亏损合计约37万元,仍被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

自己买还建议他人买

厦门证监局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章海祥(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5年6月19日,相关上市公司发布控制权变更等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11日,上述事项在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

章海祥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熟识。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章海祥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2025年6月16日至17日,章海祥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合计9.49万股,买入金额合计447.64万元,交易亏损合计37.017848万元。章海祥相关交易存在首次买入时点与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买入意愿强烈、内幕信息公开后短时间内清仓卖出等情况,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不仅自己从事内幕交易,2025年6月16日,章海祥还建议他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2025年6月16日至19日,他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合计2.1万股,买入金额合计97.50万元。

被合计罚款130万元

厦门证监局处罚决定书表示,相关上市公司等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相关上市公司公告、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流水及相关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述违法事实。

章海祥的上述交易股票行为和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章海祥内幕交易股票行为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章海祥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行为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合计处以130万元的罚款。

厦门证监局表示,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