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民生 > 正文

厦门商业用房贷款 首付调至不低于30%

2026-01-30 09:36:08  作者: 张艳峰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商业用房贷款 首付调至不低于30%

东南网1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艳峰)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28日发布消息,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厦门市于1月29日起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将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根据政策,自2026年1月29日起,在厦门市范围内申请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写字楼等)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从不低于50%下调至不低于30%。政策明确了首付比例的“下限”,在此基础上,赋予商业银行充分的自主定价空间。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可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策略、客户信用状况及具体项目风险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实际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