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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 万物共生:厦门构建野生动物保护“立体防线”

2025-11-14 20:50:05  作者: 柳绿 厦法宣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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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秋日阳光下栗喉蜂虎在林间轻快掠,中华白海豚在碧波中自在游弋。这座海上花园城市的生机盎然,离不开司法力量为野生动物筑起的坚固防线。金秋时节,“关爱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2025年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已在厦门正式启动。厦门法院积极参与,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定决心。

陆生保护

守护飞羽精灵,共建和谐家园

福建省第35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厦法宣供图)

9月29日,以“守护飞羽精灵,共赴自然之约”为主题的福建省第35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在厦门天竺山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多部门联合举办,相关单位共同开启了保护野生动物的主题仪式,旨在凝聚社会力量、深化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

厦门中院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立足司法职能,围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法律宣传、案例科普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普法工作,以法治力量助力生态环境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守护。

水生保护

关爱水生动物,保卫蔚然生命线

“保护我们的海洋,保护人类的朋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厦法宣供图)

10月28日,以“保护我们的海洋,保护人类的朋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东渡客运码头举行,现场展示了“4.30”特大走私案中查扣的3409片濒危鲨鱼鱼鳍物证,以此直观警示公众。

厦门海警执法人员指着展柜中的鱼鳍表示,这是全国海警单案查货走私珍贵濒危鲨鱼鱼鳍数量最多的案件,而案件的顺利侦办,离不开司法机关的全程指导和法律支持。

厦门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多起野生动物案件,逐步织密覆盖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的司法保护网。从中国鲎到红珊瑚,从鲨鱼鳍到珍稀贝类,司法的保护网正在不断扩展。

司法协同

多元共治,筑牢生态保护网

近年来,厦门法院持续推动野生动物生态协同保护,构建了一套融合案件审理、创新修复、多元协同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

专业化审判与全链条打击

对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进行“全链条”惩治,实现了从非法捕捞、猎捕到后端收购、销售各环节的全面惩处。

在审理涉及专业问题的案件时,厦门中院积极实践福建法院在全国首创的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借力“外脑”评估环境损害程度、破解生态修复难题。

自2020年以来,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野生动物保护案件60件,涉及中国鲎、大白鲨、红珊瑚、亚洲象、野生画眉鸟、穿山甲等十余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其中,由同安法院审理的全省首起跨境销售大白鲨制品案和古玩市场非法买卖红珊瑚制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全国生态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样本。

创新用好多种生态修复方式

厦门法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科学适用不同类型的修复模式,恢复或弥补受损生态环境功能。

在非法买卖红珊瑚制品案件中,鼓励被告人以文玩店经营者的身份,自费印制保护红珊瑚倡议书在厦门古玩市场发放,现身说法倡导保护红珊瑚。

在非法买卖116只中国鲎案件中,积极动员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65000元,用于厦门地区中国鲎的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保护;在非法捕猎画眉鸟的案件中,厦门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厦门市观鸟协会等单位对扣押在案的28只画眉鸟实地开展调查评估,对画眉鸟的放飞方式、放飞地点认真求证,详细制定放飞方案,通过做实“刑事打击—收容救护—野化放生”全链条工作机制,共同促进生态修复。

协同共治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厦门中院牵头组织14家生态职能单位共同成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提升海陆生态一体化保护整体效能,助力打造美丽海湾;召开协同平台联席工作会议,围绕“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凝聚“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与合力。

厦门中院还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建“中华白海豚及栖息地保护合作机制”,保护中华白海豚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相关经验入选“中国昆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

厦门法院打破传统司法的单一审判角色,打造了一个司法主导、多方协同、科学支撑的现代化野生动物保护机制。这套机制不仅严厉惩处违法犯罪,更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恢复,进一步深化拓展野生动物保护的“厦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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