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厦门经验”
| 2025-10-24 21:08:25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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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厦门经验” 上升为特区法规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玲)经营主体只需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当场取得许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厦门经验”及时上升为特区法规,为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去年6月,厦门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将全市8个部门的21个改革事项纳入首批改革事项目录,在全国首创“一表申请”“履诺核查标准”“核查关键项”等改革举措,形成了市场准营领域的“厦门经验”。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立法,是厦门市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综合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独特优势先行先试,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方面做的一次探索和实践。此次立法采取“小切口”立法模式,围绕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聚焦经营主体需求,构建“目录编制-一表申请-一次告知-承诺即营-履诺核查-信用监管-违诺追责”的全链条制度设计,对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经营活力,提升创业活跃度具有重大意义。 《规定》的特色亮点是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服务、简化审批程序,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有效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聪艺表示,《规定》在立法理念上坚持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放得开”就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从而激发市场经营主体创业活力。“管得住”就是在简化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外,还增加了有关信用惩戒的条款,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凸显“守诺获益、违诺受罚”的立法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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