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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探索“代位注销”制度 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最后一公里”

2025-08-30 16:58:21  作者: 文洁 曾文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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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曾文婷)“本以为公司注销无望,没想到新政策解决了大问题!”近日,厦门市市政务中心登记窗口一位咨询者感慨道。其家人作为厦门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突发离世,企业面临特殊情形下的注销适用难题。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主动引导通过新推出的“代位注销”制度办理,帮助这家“停滞”企业顺利画上句号。

企业退出是市场“新陈代谢”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全链条证照便利化改革创新。准入环节推行“一站式”开办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准营环节创新实施“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8项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实现“当场承诺当场发证”。而此次推出的“代位注销”制度,正是该局在退出环节打通的又一关键节点。

为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代位注销”登记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当经营主体因投资者死亡、注销或被撤销等特殊原因难以注销时,可由该投资者的合法继受主体或股东(出资人)提交明确承继关系的材料“代位”办理注销,让企业退出不再“卡壳”。

据介绍,“代位注销”是指因投资者死亡、注销或被撤销,导致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由该投资者的合法继受主体或股东(出资人)代为申请办理普通注销登记的制度。

具体而言,“代位注销”适用于公司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分支机构隶属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投资者死亡、注销或被撤销的情形,同时《指引》将经营主体出现强制清算、破产等特殊情形时如何办理注销进行细化规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指引》梳理8类投资者“缺位”具体情形,分类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涵盖自然人投资者死亡,非自然人投资者注销或被撤销,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注销、被撤销被裁定强制清算或宣告破产,经营主体或其投资者被强制清算或破产等场景,便利申请人“照单”准备相关材料,少走弯路、快速退出。

为更好地保障债权人、股东权益,此次《指引》还明确了事前救济、事后纠错两类途径,对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或办理“代位注销”所依据的申请材料被法院确认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的,明晰相应救济渠道,形成“代位注销”办理闭环。

下一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代位注销”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升级线上线下办理渠道,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水平,为市场“清淤”,给新动能“腾位”,以一流营商环境护航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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