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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一证多验”新规 有助于项目加速投产

2025-08-24 12:16:01  作者: 朱道衡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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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朱道衡)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资源规划局印发并实施《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一证多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竣工投产。

《管理办法》在2022年印发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期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按照进一步规范审批、拓宽适用范围的原则,结合厦门工作实际,对“一证多验”适用范围、分期验收次数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在原文件基础上增加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的建设工程,有利于加快用地项目建设进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厦门出让的省、市重点项目建筑规模较大,原文件所规定最多分三期验收无法满足此类项目的建设需求。为此,《管理办法》结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明确处理土地复核验收中涉及建设期限问题的意见》,按照建筑规模和不同用途限定分期次数,进一步明确不得申请分期验收项目范围、最多分三期验收项目范围和允许适当增加分期次数的情形。

原文件关于首期验收比例的设定门槛较高。《管理办法》下调首期验收比例,合理设置首次验收的最小建筑面积。

为加快办理产权,减轻企业负担,便于企业融资,《管理办法》不再以完成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有竣工验收手续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调整为可分期办理竣工申报回执。《管理办法》让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分期拿验收结果,分期计算逾期违约金,切实为企业减负,推动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是厦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全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更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为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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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程适用“一证多验”?

采用“一证多验”验收方式,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❶ 未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业、物流仓储类的建设工程

❷ 教育、医疗及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的建设工程

❸ 安置房类(含安商房)的建设工程

❹ 列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清单的建设工程

❺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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