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法院:简案不简办 司法护航校园公共安全
| 2025-08-12 11:31:54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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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看似简单的承揽合同纠纷案,却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涉工程可能存在校园安全隐患。承办法官敏锐洞察风险,及时联动校方排除隐患,将司法审判与公共安全治理相结合,为校园安全筑起司法防线。 案情回顾:讨薪背后暗藏安全隐患 原告李某与被告孔某通过微信协商承揽厦门市某小学外围墙施工事宜。李某完成部分工程后,孔某尚欠58320元工程款未支付,李某遂诉至法院。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案涉围墙顶梁施工可能存在钢筋偷工减料问题,而李某对钢筋使用情况含糊其辞。更引人关注的是,聊天记录显示,孔某曾多次指示李某“不用绑钢筋,随便插几根应付检查”。 院校联动:迅速排查消除风险 校园安全无小事,承办法官立即向涉事小学通报隐患,校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监理、施工、设计三方单位专项排查,并反馈案涉工程已验收合格,风险已排除。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湖里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延伸治理:以案为鉴筑牢安全底线 该案中,工程经过多层分包,存在监管漏洞。湖里法院向校方详细反馈施工中的违规行为,并建议严把施工资质关,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同时,承办法官对李某进行法治教育,强调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不得为降低成本而忽视公共安全。 法官心得:司法审判与社会治理并重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频发,教训之惨痛,发人深省。法院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审理案件时,不应仅满足于个案解决,更应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该案为例,虽事实清楚、标的额小、争议不大,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不能简单结案了事,而应透过个案表象洞察潜在风险,将司法审判与校园安全治理有机结合,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生动实践。 湖里法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个案审理转化为校园安全治理实效,彰显司法机关“治已病更防未病”的责任担当,为构建“大平安”建设格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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