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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37元

2025-07-19 12:52:56  作者: 沈彦彦 邱阳 蔡天竹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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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37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4.6%

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邱阳 蔡天竹)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近日发布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2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居民收入水平保持稳步提升态势。

什么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来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涵盖了工资薪金、经营获利、财产性收益(如房租、利息等)、转移净收入(如养老金、抚恤金、各类补贴等)等,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分城乡看,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860元,同比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77元,同比增长6.8%。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7:1,低于上年同期水平1.80:1,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且贡献突出。2025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523元,同比增长4.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6%,拉动居民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达74.3%。

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其中,厦门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171元,同比增长4.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7%,对居民增收贡献率为7.4%;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091元,同比增长4.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5%,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为7.5%。

财产净收入保持增长。2025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52元,同比增长3.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3.2%,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为10.8%,显示出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成为收入增长的有益补充。

总体来看,2025年上半年,厦门市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城乡发展更趋协调,收入结构多元有序,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民生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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