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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为老年人续保意外伤害保险

2025-06-11 09:24:37  作者: 翁华鸿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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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为老年人续保意外伤害保险

本市户籍老人无需申请,非本市户籍老年人自费购买享受同等保障

厦门日报讯(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刘伟昭)厦门今年继续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凌云接听12345政务热线电话,解读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以下简称“幸福安康险”)相关政策。

目前,幸福安康险项目进展顺利,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已实现“应保尽保”。保险项目涵盖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骨折及医疗费用支出等,其中身故、骨折和医疗费用支出最高赔付2万元;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最高可获赔10万元,用于保障后续的康复治疗与生活照料。全市统一赔付方案,确保岛内外城乡老年人均可获得同等保障。2024年,全市共受理出险理赔案件4500多件,已完成理赔金额2800多万元(部分案件仍在办理中),做到“应赔尽赔”。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幸福安康险由政府出资,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自2015年实施以来,已持续十年为全市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2021年,《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将“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为辖区户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地方法规,为这一惠民政策的持续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2022年,厦门市民政局印发《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实施指导意见》,统一全市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标准,规范各区的实施流程。

据了解,2025年,幸福安康险继续由各区财政全额出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享受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若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老年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也可通过自费购买,享受同等保障。这一举措有效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填补社保和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程度上的不足,实现对老年人群体的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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