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创新示范项目 最高奖补200万
| 2025-04-28 22:15:14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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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创新示范项目 最高奖补200万 厦门制定新认定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日前,市工信局制定《厦门市金砖创新示范项目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认定办法》),深入推进厦门与金砖国家及伙伴国新工业革命领域产业合作,培育引领性、示范性金砖创新示范项目,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认定办法》明确项目认定标准,金砖创新示范项目按引才引智类、智改数转类、能力输出类、市场开拓类予以认定。参评主体应在厦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评项目需提前申报并纳入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培育库。 《认定办法》还确定项目奖励标准。根据上述四类认定项目,按相应的条件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三档政策奖补。例如,智改数转类示范项目根据面向金砖国家输出的智改数转类产品或方案收入金额,服务金砖国家客户数量、对应项目整体进度、项目实施取得成效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奖补。引才引智类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研发投入金额、推动形成授权发明专利或形成区域性技术标准数量给予奖补。 引才引智类示范项目需联合金砖国家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实施,或直接从金砖国家引进高端人才参与核心环节,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具备清晰的阶段性成果、资金保障体系等条件。 智改数转类示范项目向金砖国家输出“智改数转”能力,助力提升金砖国家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重点支持与金砖国家“智改数转”深度合作,共同开展研发关键技术。 能力输出类示范项目要求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到金砖国家投资建厂(产线),在带动当地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方面有明显成效,重点支持已成为样板工厂(产线)或标杆示范的企业项目。 市场开拓类示范项目要求已拓展金砖国家市场,构建完善的营销、售后网络,包括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分销渠道或代理网络等,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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