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经济 > 正文

厦门:办电影全国首站首映礼 最高补助20万元

2025-04-28 22:15:14  作者: 吴佳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电影全国首站首映礼 最高补助20万元

《厦门市促进首发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佳)近日,市商务局发布《厦门市促进首发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厦门将从吸引高能级首店落地、支持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激发创新活力、健全服务体系及强化保障措施等多个维度,加大国际品牌引进和本土品牌培育,着力打造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地和原创品牌孵化地。

吸引高能级首店落地

●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对在厦开设的全国及以上级别首店的经营主体,予以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与全国及以上级别首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引进方,按照每新增1家全国及以上级别首店,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聚焦旅游、文化创意、生活休闲等系列特色主题,以万象城商圈、SM商圈等重点商圈及中山路步行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加速首店创新发展,培育首店集聚区。

支持举办首发首秀首展

●对引进院线电影来厦举办全国首站首映礼的执行单位,按照场地租金、现场布置、主创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给予补助,单场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高品质、高流量的国内外品牌来厦举办首发活动,按照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进行评价,对活动主办方按不超过场地租赁、展场搭建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经商务部审批,冠名“世界”“全球”“亚洲”“中国”“国家”“全国”“中华”,且市场化举办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首届在厦门落地举办的,拟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