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财经商讯 > 正文

以教育促规范 用普法护秩序—思明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刚柔并济”化解网约车行业管理难题

2025-04-16 09:33:06  作者:   来源: 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以教育促规范 用普法护秩序—思明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刚柔并济”化解网约车行业管理难题

在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思明大队违章处理中心,每天都有不同类型的交通违法案件在此接受处理。这里不仅是执法的“终点站”,更是普法教育的“前沿阵地”。近日,处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耐心普法与柔性教育,成功引导一名网约车违规从业者知错认罚、立行立改,生动诠释了“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为规范行业秩序注入新动能。

窗口前的焦急与倾听:“我真的是被朋友骗了!”

4月10日,违章处理中心窗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辩解声。一名男子手持罚单情绪激动,反复强调:

“只是帮朋友接送客人,根本没想违法”。

见状,工作人员高惠娟立即将其引导至一边,递上温水安抚情绪:

“您先别急,把具体情况说清楚,咱们依法依规处理。”

经询问,该男子吴某系刚到厦门的网约车司机。4月6日,他受朋友委托接送两名游客环岛游览,途中被执法人员查获。面对吴某“不知情”的辩解,高惠娟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画面中,吴某先谎称乘客是“朋友”,却在执法人员追问下连对方名字都答不上;乘客则坦言通过旅行社支付费用,行程未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

“证据显示,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

高惠娟指着《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条文逐条解释:

“车辆有运输证,但您个人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且绕过平台线下接单,已违反相关规定。”

从抵触到信服:一堂45分钟的“定制普法课”

“我文化程度不高,朋友说‘有车就能拉客’,谁能想到还要考证?”

吴某仍心存不甘。高惠娟并未简单处罚了事,而是调取典型案例,对比讲解合规运营对司机权益和乘客安全的双重保障。

“您看,这是去年考取网约车驾驶员证的老张”。

高惠娟展示执法微信里的界面:

他通过平台接单,平台还提供保险和纠纷处理服务。而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并且未通过合规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一旦被查,风险远大于收益。

在详细讲解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的硬性要求后,吴某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对乘客安全和市场秩序的双重危害,当场接受行政处罚,并承诺立即补办证件、今后通过正规平台合法接单。

这起案件是思明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创新工作模式的缩影。今年以来,中心推行“两步工作法”,一是溯源式分析:建立违法案例数据库,梳理“线下揽客”“无网约车驾驶员证”等高频问题;二是靶向式普法:针对不同违法类型制作“警示案例包”“法规速查卡”,窗口已向当事人发放超百份。

“处罚不是目的,引导从业者守规则、懂风险才是关键。”违章处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同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有助于持续筑牢网约车行业规范发展根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