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经济 > 正文

厦门:电商项目下月申报 最高奖励200万元

2025-03-27 07:28:59  作者: 吴佳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电商项目下月申报 最高奖励200万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佳)厦门近日发出通知,将于4月1日-30日开展2024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的申报工作。

为支持电商主体培育,厦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称号。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近三年未获得此项奖励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企业参照执行。此项奖励免申即享,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www.xmsme.cn/)进入“免申即享”,或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为支持商贸数字化应用,厦门对运营1年以上、基地内企业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予以奖励。其中,服务企业5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2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2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10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5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50万元奖励。此项奖励需要准备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市商务局官网查询具体申报指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