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台海 > 正文

国台办回应赖清德出席纪念“二·二八”事件活动时相关言论

2025-03-01 11:17:48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台办回应赖清德出席纪念“二·二八”事件活动时相关言论

民进党刻意歪曲历史事实用心极其险恶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针对赖清德出席纪念“二·二八”事件活动时的相关言论,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昨日答问表示,发生在78年前的“二·二八”事件是台湾同胞反抗专制统治、争取基本权利的正义行动,是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组成部分。民进党和“台独”分裂势力出于谋“独”动机,别有用心地利用这一事件,刻意歪曲历史事实、掩盖历史真相,把事件歪曲为“台独起点”,企图割断台湾与大陆的血脉联系,恶意挑动“反中抗中”,撕裂台湾社会,制造两岸对立,用心极其险恶。

朱凤莲指出,赖清德口口声声表示要促进“台湾团结”,但在纪念“二·二八”事件时,不仅不基于历史事实弥合台湾社会裂痕,反而大肆进行政治操弄,鼓吹“台独”谬论,宣扬分裂主张,炒作“大陆威胁”,再次充分暴露其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煽动对立对抗、蓄意加剧两岸紧张的祸心。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客观认识“二·二八”事件,不要被民进党当局蛊惑欺蒙,从民族大义和自身福祉出发,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