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国标本月起实施 厦门2/3食品企业需调整生产工艺
| 2025-02-28 09:17:29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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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防腐剂从面包房退场 食品安全新国标本月起实施,厦门2/3食品企业需调整生产工艺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已于本月8日起正式实施,使用十年的2014版标准废止,明确将老牌防腐剂脱氢乙酸钠从淀粉制品、面包、糕点、黄油、预制肉制品、果蔬汁等7类食品中“除名”,在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也由1g/kg调整为0.3g/kg。厦门将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监督抽查。 记者获悉,目前厦门全市有9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2/3受到此次新国标实施的影响,必须对相关食品的生产工艺、包装及标签标识进行调整。为帮助企业适应新国标,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去年新规过渡期内,就通过开展宣贯会、深入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及时调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目前,厦门不少企业在工艺流程和产品标签已经做出了足够充分的准备,进行了调整。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接下来将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监督抽查,规范企业经营,持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力度。 不过,新国标的实施,不意味着脱氢乙酸钠被“禁用”,它依然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用在腌渍蔬菜、发酵豆制品等食品中。这说明风险评估结果显示,脱氢乙酸钠在正常使用和规定剂量范围内依然是安全的,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危害。 此外,根据新国标,2025年2月8日后生产的面包、糕点等食品应不再出现脱氢乙酸钠。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和配料表:如果产品生产日期在2025年2月8日之后,其配料表中不应含有脱氢乙酸钠。如果产品生产日期在2025年2月8日之前,则仍可能含有脱氢乙酸钠,但只要符合当时的法规标准,这些产品在保质期内是可以食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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