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民生 > 正文

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购房已开始接受申请

2025-02-07 09:17:14  作者: 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市直管公有住房购房已开始接受申请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2月5日8时起,市住房和建设局开始接受市直管公有住房购房申请。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门公有住房的出售范围为: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分配,并已登记确权的公有住房;2000年1月1日(含)之后因符合城市拆迁、危房调换、侨房退管、购买使用权等政策取得,并已登记确权的公有住房。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不予出售的住房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廉租住房、周转房、历史风貌或文物保护建筑、经鉴定属危险房屋以及列入征收公告范围的住房等。

公有住房的购房对象为与出售单位或经出售单位委托的实际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且已缴清拟购公有住房租金。承租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应共同申请。

市住房和建设局指出,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办理:关注“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公房出售模块,进入预约登录页面,按照页面提示完成认证及预约。预约成功后,需在预约时间携带规定的购房申请材料至市直管公有住房出售业务服务大厅办理(地址: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一楼客户服务大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