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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消防隐患举报奖励方案

2025-02-06 10:32:58  作者: 李国良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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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 消除隐患 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消防隐患举报奖励方案

近日,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关于开展消防隐患举报奖励的方案》,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投诉举报范围:“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一是生产型“三合一”场所:在工厂生产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在自建民房、商品房或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生产住宿在同一场所内。二是经营型“三合一”场所:在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或自建民房、出租房的店面开店经商,从业人员留店住宿、店家合一。三是沿街商铺、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电商办公仓库等其他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一是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违规进楼入户;二是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电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三是在不符合《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相关要求的架空层、地下室停放或充电。

有奖举报途径:电话举报: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592-637636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5:00-17:30。邮箱举报: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jimei119@163.com。官方网站举报:厦门市集美区网上信访服务平台http://wsxf.fj.gov.cn/~xmjmwsxf/index.do,进入官网提交诉求。

奖励标准: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给予 50元人民币奖励;经营型“三合一”场所,给予200元人民币奖励;生产型“三合一”场所,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对多人先后重复举报同一案件的,实行一案一奖,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对案件查处起主要作用的举报人。

奖励兑现:举报线索经区消防救援大队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兑付。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当按通知要求在1个月内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举报投诉范围仅限集美区,本奖励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记者 李国良 来源:集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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