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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取消户籍或工作证明要求

2025-02-06 09:19:35  作者: 张艳峰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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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取消户籍或工作证明要求

东南网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艳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两项惠民新政,通过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试点代际互助机制等创新举措,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支持合理性住房消费需求。

根据新政,自2025年2月1日起,福建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全面取消户籍或工作证明要求。政策调整后,缴存人在省内购置自住住房或偿还房贷时,不再受限于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实现全省范围无障碍提取。政策明确,新建商品房以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产权证取得时间为认定标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政采取差异化时段管理:2018年6月2日前购房需符合省外户籍或工作地要求;2018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自住住房所在地无限制;2019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市外购房需满足户籍或工作地条件;2025年2月1日起省内全面放开,省外仍执行户籍或工作地规定。

同步实施的阶段性代际互助政策引发社会关注。202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省内购房缴存人可联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形成“家庭购房资金池”。政策规定,当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90%时,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可从直系亲属账户提取;使用率超90%时,允许代际共同办理还贷业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这两项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既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又强化家庭互助功能。”住房政策研究专家分析,通过打通省内公积金使用壁垒,有助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同时代际互助机制创新了住房金融支持模式,对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具有示范意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突破2000亿元,个贷率保持健康运行区间。新政实施后,预计将惠及超百万缴存家庭,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强支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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