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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节前忙“体检” 市消保委同步“改版”升级

2025-01-22 09:42:13  作者: 陈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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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信息与投诉举报事务中心昨揭牌成立

市消保委同步“改版”升级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吴静婍 陈雪松)昨日上午,厦门市市场信息与投诉举报事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同时加挂“厦门市广告监测中心”“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两块牌子,将更加充分运用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社会共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支撑能力。

抽调骨干力量 壮大消保工作队伍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国内需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对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整合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领域力量,更好发挥消保委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功能,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有效减轻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化解消费纠纷矛盾的压力,在市委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内部统筹调剂,成立厦门市市场信息与投诉举报事务中心,加挂“厦门市广告监测中心”“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牌子,划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化建设相关职责,并从基层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壮大队伍。

据介绍,厦门市市场信息与投诉举报事务中心下设综合科、投诉处置科、消费指导科、广告监测科、广告事务处置科和信息技术科,将承担广告内容发布情况的跟踪监测、统计分析、预警警示,举报投诉受理;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和消费指导以及企业档案、信息技术处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完善体制机制 提升消保工作水平

随着厦门市市场信息与投诉举报事务中心挂牌和消保委秘书处成立,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也迎来了全新的“改版”升级。

据介绍,升级后的市消保委将更加充分地履行消法和消法实施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能,受理投诉、咨询服务,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参与行政监督检查,聚焦消费维权诉求高发的领域和企业,提高消费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好消保委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积极搭建全社会参与的平台,团结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消费维权工作;完善消费维权律师团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打造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构建消费维权领域社会共治新格局。

据悉,下一步,市消保委将紧紧盯住广大市民群众、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敏感点等问题,加强分析研究,积极主动出击,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力度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和行为,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中心的成立是厦门市场监管系统在事业单位机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具体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许国华在揭牌仪式上表示。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消费维权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接下来还将加强全系统消保工作业务培训,推进投诉分级处置、疑难协调会商和消费监督等工作,全方位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质效, 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厦门市消费满意度水平。

持续开拓创新 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

此次揭牌成立厦门市市场信息与投诉举报事务中心,也是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探索消费维权领域新措施或机制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24年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首批推介100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推动995家实体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同比增长25.79%;12315系统受理投诉举报21.3万件,投诉调解成功率逐年提升;232家ODR企业直接解决消费纠纷3.8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2124.5万元,在线源头化解率从55.25%提升至62.31%。

市市场监管局还从各区消费特点出发,强化合同监管,制定消费领域示范文本10份,为婚庆、装修等多个民生高度关注的行业“立规矩”“治未病”。同时,各区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同安区局构建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领导肯定;思明区局指导发布全省首个住宿服务类退订纠纷处置规则,投诉量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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