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长居民医保缴费期 截止到2月28日
2025-01-04 09:04:11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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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长居民医保缴费期 截止到2月28日,因故还未参保缴费的要抓紧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厦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解决好群众就医后顾之忧,按照福建省统一规定,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因故还未参保缴费的市民请抓紧时间办理。 2025年厦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享受财政补助标准800元/人。参保人员全年都按此标准缴纳。请大家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为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参保人在不同时段缴费,待遇生效时间不同。 一、集中参保期: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保费的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延长缴费期: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例如,2025年1月20日缴纳保费,从1月20日起享受待遇,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三、补缴期:202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结束后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例如,2025年4月15日缴纳保费,则4月15日至7月14日为待遇等待期,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7月15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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