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福建日报厦门观察 > 正文

厦门明起实施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法规

2024-12-31 09:06:01  作者: 何无痕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大陆首部

厦门明起实施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法规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大陆首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性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于今年10月25日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支持鼓励台胞来厦门就业,厦门市推动台湾人才职业资格便利化管理改革,先后于2023年8月、12月,2024年12月发布了三批《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扩大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的范围和力度,采认95项台湾职业资格。此改革经验获国家发改委、中央台办经验推广。为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厦门市积极总结提炼改革实践成果,在大陆率先探索《规定》立法。该法规共11条,以“小切口”服务对台工作大局,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形式、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工作机制,台湾同胞经职业资格采认后在厦门提供相应专业服务,享有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同等待遇,并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破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在厦门适用的制度障碍,为台胞来厦就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近日,市人社局同步发布第三批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包含15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类(准入类)5项,技能类10项,重点涵盖幼儿园教师资格、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以及计算机维修工等职业资格。新增采认台湾技能人才40名,目前全市已累计采认台湾人才235名。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