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海沧区 > 海沧频道 > 本地快讯 > 正文

厦门海沧:这份年度“治违成绩单” 够亮眼

2024-12-20 20:14:43  作者: 王玉婷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亮点 2

源头服务赋能企业 精准治理破解“两违”难题

近日,海沧区新阳工业区内,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一座新建防雨棚顺利完工。这背后,离不开海沧城管人秉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深入一线破解难题的务实举措。

此前,了解到该企业建设需求后,海沧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动协调工信、资规、街道等相关部门,现场走访了解项目拟建情况,并指导企业优化方案——原本计划建设的7.5米高防雨棚最终调整至5.85米,成功实现备案豁免,项目得以顺利建设。

这不是个例。今年来,海沧城管部门已牵头及协办各类企业诉求60余件,指导、帮助企业豁免或核销各类疑似“两违”图斑180余宗。在这过程中,海沧城管人注重一线调研,了解企业增资扩产的需求与困难,指导企业制定和优化解决方案,有效避免“未批先建”行为。

而面对企业历史遗留违建和“未批先建”的新增违建问题,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海沧城管部门坚持分类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以更优的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海沧区后祥西路某化学制品公司就曾面临历史遗留违建难题。经多部门联合审查,海沧城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同步指导企业补办相关不动产手续;东孚台创园内部分企业也曾因升级工艺新增违建,在做好安全鉴定和消防鉴定的基础上,海沧城管部门指导企业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备案,实现发展与合规的双赢。

值得一提的是,为提升企业法律意识,海沧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在各个街道的企业集中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既将法治理念深植企业心中,也从源头上遏制新增“两违”的产生。

亮点 3

动态管控不松懈 落实“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日前,马銮湾片区一家餐饮店打算在店内一处倒板隔层,用于储物,然而店家并未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所幸,店门口刚出现一堆钢筋和水泥,执法人员就留意到了。

发现苗头后,马銮湾中队执法人员马上入户沟通:“违规倒板属于违法建设,即使建好了,也会被拆除的。而且,违建也存在安全隐患,店里客人来来往往,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听了执法人员这番劝导,店家很快意识到违建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场将建材退回,避免了一笔损失。

无独有偶,东孚街道某工业园区,一处违规搭建的简易铁皮棚刚冒头,执法人员就赶到了现场,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负责人沟通。“既然是违法的,那肯定不能再建了。而且执法人员说得对,台风天铁皮一旦被掀翻,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还是尽快拆了!”企业负责人很快联系工人到场拆除。从发现到处置,再到自拆,仅用1个小时,违建就被遏制在“萌芽阶段”。

当然,对于屡教不改的抢建行为,海沧城管坚决依法整治。近期,海沧街道某小区楼顶出现了一处违章搭盖的简易厨房。执法人员多次劝导制止,但当事人仍继续抢建。海沧中队立即启动“两违”快查快处机制,联合社区、物业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今年来,海沧城管持续加大查违治违力度,落实源头管控、常态治理机制,进一步织密违建“管控网格”,截至目前已整治各类违建382起,拆除面积39553平方米。

点击

沟通先行

违规集装箱及时撤除

近段时间,海沧辖区内部分村居和工业区的周边出现了一些违规改造的集装箱。这些违规设置的集装箱,有的用于生产经营,有的用于存放物品,有的甚至用于人员居住,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在加大排查力度的同时,执法人员坚持沟通先行,引导当事人自行整改撤除。连月来,海沧城管共整治违规集装箱34处,面积2058平方米。

多措并举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为推进嵩屿街道海达社区某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工作。第一步就是对违建“拦路虎”进行整治。海沧城管坚持“劝说为先、自拆为主、助拆为辅”的原则,联合社区、物业,通过发放告知书、入户动员等方式,引导居民积极配合拆违工作。目前,执法人员已拆除该老旧小区内存在消防和结构安全隐患的各类违章搭建32处,拆除面积3239平方米,切实为老旧小区的设施改造和环境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1  2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