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网上确认截至月底
2024-12-06 16:01:56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网上确认截至月底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厦门用人单位注意了,新一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免申即享。此次网上确认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厦门用人单位请及时进行信息确认。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发放2023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网上确认,返还资金即可一次性发至单位账户。 参保企业2023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市人社局将在市人社局网站(https://hrss.xm.gov.cn/)公示符合申请条件企业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相关企业。自名单公示发布当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单位登录-社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页面确认单位信息(填写核实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银行名称、收款银行账号信息),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确认。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将按程序直接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温馨提醒 如用人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未进行确认核实单位信息的,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兑现该用人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发放不成功的,经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未能在2025年1月31日(含)前核对账户信息或核对后信息仍错误的,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