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公安发布通告 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2024-11-12 08:49:37  作者: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公安发布通告

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东南网11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昨日,厦门公安发布通告,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显示,此次公开征集线索范围包括:(一)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违法使用“瘦肉精”“诱惑红”“日落黄”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五)商超、便利店、旅游特产零售店、餐饮店以及摊贩等制售假冒伪劣旅游风味食品特产的违法犯罪线索。(六)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未经定点屠宰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七)非法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明确,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短信、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厦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举报电话:0592—5396181;思明区举报电话:0592—3583534;湖里区举报电话:0592—5727666;集美区举报电话:0592—6079284;海沧区举报电话:0592—6050677;同安区举报电话:0592—7396223;翔安区举报电话:0592—7628110。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