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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思明科创园昨开园

2024-10-24 08:34:25  作者: 林雯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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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厂房变“产业+人才”综合体

国贸思明科创园昨开园,是厦门首个竣工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夏思萱)昨日,厦门首个竣工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国贸思明科创园正式开园。

开园仪式上,包括人工智能、双碳及金融服务领域在内的五个重要功能平台——厦门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研究生实践基地、中科环境监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双碳”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厦门市计算机产业协会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基地、信达光电物联科技研究院以及国贸思明科创园金融服务驿站正式揭牌落地园区。

厦门大学科技处处长、人工智能研究院负责人纪荣嵘教授介绍,此次与国贸园区公司共建研究生实践基地,将促进人才交流方面的联系与合作,打通“项目合作-人才共建-人才留厦”全链条。

据悉,国贸思明科创园过去是低效工业用地,经过系统策划及改造,原本低效的工业厂房升级成“产业+人才”双融合式产业综合体,配备约2.7万平方米产业空间,215套人才公寓及特色综合配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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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办法

支持制造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

本报讯(记者 袁舒琪)支持制造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厦门市工业用地分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拓展适用场景

满足企业转型升级需求

为了更好满足企业转型升级需求,鼓励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管理办法》此次拓展了适用场景。拓展后,《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已确权登记的国有工业用地范围内,存量工业物业(仅限工业控制线内)分割转让、低效工业用地物业分割转让、空闲未建用地分割收储及低效工业空闲未建用地分割转让。

聚焦盘活利用

突出低效再开发

《管理办法》聚焦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强调无论是物业分割还是用地分割,核心必须与低效再开发方案结合。

譬如,关于低效工业用地物业分割转让,此次破除了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约定不得分割转让的限制,明确经政府认定为低效的工业用地,允许其原有存量工业物业或经批准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后的工业物业按照低效再开发方案进行分割转让。

关于空闲未建用地分割收储(不限于低效工业用地),鼓励政府主导推动收储空闲未建工业用地。工业用地范围内空闲未建土地面积10亩(1亩约等于667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小于10亩但可与周边未利用的储备用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用地连片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由政府收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储备手续。

界定物业分割最小单元

《管理办法》对分割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管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一方面,界定了物业分割最小单元,明确在满足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且引入产业符合片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工业物业原则上应当按幢或层分割为可独立使用且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为避免出现小产权房的现象,明确产业用房物业分割的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另一方面,明确工业物业和配套设施分割比例——分割转让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留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宗地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40%。工业项目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可按比例随产业用房以幢或层为基本单位进行分割转让,并与产业用房办理整体产权,不得单独分割转让。不具备分割条件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转让对象可通过租赁方式满足办公、生活配套需求。此外,厦门还将加强分割后物业履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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