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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筑牢法治防线 防治船舶污染

2024-09-29 08:48:24  作者: 詹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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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防线 防治船舶污染

《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10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船舶污染防治、破解滨海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提供“厦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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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座以港立市、因港而兴的城市,厦门及时开展地方立法,筑牢船舶污染防治法治防线。 (资料图/记者 王协云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 通讯员 谢慧卉)厦门以港立市、因港而兴。船舶污染防治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对建设高颜值城市、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及时开展地方立法,筑牢船舶污染防治法治防线。

《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具有较多原创性、创新性、地方性条款,为推进船舶污染防治、破解滨海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厦门样本”。

立法过程

既“走出去”也“请进来”

凝聚各方共识 打造立法精品

密布的客货运航线、密集的船舶流量、高度融合的港城布局,使沿海城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面临较大的风险与挑战。

厦门先行先试,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聚焦海洋经济发展实际和厦门海域船舶污染防治“卡脖子”问题,及时制定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贺菊英表示,构建具有厦门特色、满足厦门实际需要的船舶污染制度体系,推动港航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是厦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厦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能够为厦门加快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步伐、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生态空间提供有力支撑,对持续推进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早沟通、早介入”的要求,既“走出去”,也“请进来”,积极拓宽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确保重要制度设计合法合理。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专项征求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服务机构、相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深入码头实地调研,邀请国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广泛凝聚各方共识,不断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从而打造立法精品。

历经三次审议,2024年8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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