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 昨起“持证上岗”
2024-09-03 08:43:29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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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台 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 昨起“持证上岗” 可满足消费者24小时购买需求,近期还有70余台将投用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梁毓敏 吴水金)昨日,在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国药集团厦门医疗器械公司的自动售械机取得全市第一张备案凭证,这意味着一种医疗器械零售新模式在厦门开始施行。 由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的《厦门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具备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在全市医院、社区、商场等符合医疗器械贮存要求的场所设置自动售械机,销售可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二类医疗器械。 厦门第一台符合《规定》要求的自动售械机昨日启用,设置在市第五医院康复科的门口,主要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电极。“自动售械机设置后,患者可直接在科室门口自助购买。做盆底康复的患者,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没带电极要来回跑了。”市第五医院康复科医生说。自动售械机的设置,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可以满足消费者24小时购买医疗器械需求,同时解决医院患者的临床急需问题。 “企业的投资成本,预计每年可以减少7万元~10万元。”企业负责人潘先生高兴地介绍,一家经营面积20平方米的医疗器械零售店,销售规模相当于5组自动售械机,但采用自动售械机销售医疗器械,能为企业节约大量成本。 “《规定》的出台,目的在于支持医疗器械零售新业态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一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今后可在厦门所有行政区域内设置多台自动售械机,此举打破了传统的一个经营点要开办一家门店的模式,有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扩大影响力。 此外,为保障市民群众用械安全,《规定》还从主体责任、经营范围、设置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对自动售械机管理进行规范。如,要求经营企业设置自动售械机须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报告自动售械机的相关管理情况,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有效保障自动售械机的经营全过程在质量受控的状态下运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可追溯。 来自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处的数据显示,目前,厦门已有10余家企业正筹备采用自动售械机销售医疗器械,近期全市预计还有70余台自动售械机将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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