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共服务平台获评“优秀”可获奖励15万元
2024-08-24 22:45:48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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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目前,厦门正在开展对2023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通过评价获得“优秀”的平台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本次的评价对象包括以下四类: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2023年以前由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三级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以前由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三级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情形)的窗口平台、示范基地、示范平台。 据悉,获得“优秀”的平台可获一次性奖励15万元、“良好”的可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撤销其认定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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