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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规范性文件

2024-08-21 09:31:12  作者: 吴笛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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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援助范围 缩减退出情形

厦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规范性文件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今天上午,市人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该《通知》是针对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方面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这在厦门乃至全省均属首次。

该《通知》的实施,及时将大龄、身有残疾、享受低保、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同时,梳理明确相关人员身份退出机制,实现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动态更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对厦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进行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人员类别,将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调整为三大类群体共10种类型人员,如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等;二是调整认定条件,对需要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要在厦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三是缩减退出情形,从原先规定的7种退出情形,缩减至4种退出情形。此外,对因故退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如再次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依规再次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考虑此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有一定变化,为确保政策公平,在政策出台前,厦门人社部门暂停受理认定申请。为保障厦门就业困难人员权益,在今年1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凡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类劳动者,可在11月14日前向所在社区提出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将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后予以追认;对相关身份认定后涉及可享受的政策补贴,如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其申请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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