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8月1日起施行
2024-07-15 09:10:14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准营即入+监管” 打造闭环管理体系 《意见》提出了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开展履行承诺核查、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六大主要措施,全方位推进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其中,多项利企举措值得期待—— 推行“一表承诺”,原则上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声明及承诺进行替代,实现极简申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施行“合诺即营”,申请人签署声明及承诺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获证,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遵行“依标核诺”,通过建立履行承诺核查标准清单,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新增核查要求,实现事前清单化一次性清晰告知、事中事后严格依照标准核查,极大提升企业办事透明度、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实行“违诺量处”,对轻微违反承诺行为采取包容审慎处理,对严重违反承诺行为依法惩戒,确保轻重适度,切实保护诚信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改革聚焦的重点。据介绍,此次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事项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行业特点、主体信用状况、事项风险等级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核查办法并严格依照核查标准开展核查,确保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结合申请人事前声明及承诺、行政机关核查结果,探索简化违反承诺撤销流程,完善后续闭环管理;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打造“准营即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守牢安全底线。 首批21项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列入改革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8个部门、21项行政审批事项首批被纳入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公共场所卫生、体育项目经营等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意见》明确,准营承诺即入制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调整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局)、自贸委牵头会同市相关审批服务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改革事项涉及部门将编制办事指南和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办事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 下一步,厦门将不断总结评估改革实施情况,对成效好的事项积极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对成效未达预期或审批权限发生变化的事项适时调整完善,通过持续优化完善改革举措,推动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准营承诺即入,让准营承诺即入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改革事项办理时间 将提速至当场办结 “改革前,企业办理相关事项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还可能涉及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改革后,经营主体作出书面声明及承诺后,即可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满足条件的,马上就能获得许可、开展经营,实现快入准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以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例,改革前,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检查等特殊环节),如涉及企业整改,实际办理时限可能更长。此次改革后,申请企业只需提交一份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无需再经现场核查环节,即可当场换证,监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改革将极大降低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换证时间、人力等要素成本。 经测算,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落地后,经营主体办理相关事项申报材料将精简83.51%,办理环节将减少49.61%,办理时间将提速至当场办结。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依标核诺”“违诺量处”等措施的落实,也将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提升企业办事透明度、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有力推动监管服务提质增效。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