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业先导作用 探索闽台融合发展新路
2024-07-11 09:10:38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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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 为对接合作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肯定工作成效亮点的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发现,目前厦门仍存在台湾优势农业特色产业、精致农业产业引进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对《条例》宣传不深入等问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实,深化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赖朝晖表示,台湾休闲农业起步比较早,建议引入更多台湾的专业团队或农业企业,参与厦门乡村旅游策划并开展合作,尤其可结合厦门的地域特色和资源,推动休闲观光、生态旅游发展。 市人大代表李骏建议,要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上,更多关注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在“精”和“特”上下更大的功夫,让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在厦门结出更多硕果。 市人大代表刘臻则更关注良种引进、新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她建议出台更多细则保护品牌商标和新品种引进,以鼓励更多台农到大陆发展,为两岸融合发展贡献更多技术力量。 针对厦门农业腹地小、耕地少,不能发展大规模农业生产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力度对接引进台湾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对大陆农业生产有较大作用的种子种苗,发挥闽台农业融合产业园和海峡两岸现代农业示范园的示范带动作用,主动争取将厦门建设两岸种业融合发展集聚区纳入全国种业发展规划,推动厦门从“种业大市”向“种业强市”迈进。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认为,新时代对台工作有新的要求,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全方位、多维度考量条款内容,建议聚焦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提出修改建议。要以综合改革为契机,综合近年来厦门出台的惠台政策,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先行先试,创新举措,结合厦门农业发展实际以及台农台企反映的共性需求,在闽台农业合作方面采取“小切口”立法,比如,对台湾优势农业产业且符合当前厦门农业发展实际的休闲农业进行立法研究,为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发挥厦门种子种苗产业优势,深化两岸农业产业对接和交流合作,努力解决台农台企反映的问题,促进台农台商更好融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共享农业农村发展机遇和红利。 点击 闽台农业合作 发展势头良好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条例》施行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高站位、实举措推进厦台在现代农业产业方面的融合对接,厦门在对台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引进台资数量、农产品贸易额等方面势头良好。厦门出台《关于促进厦台农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升级的若干措施》等配套文件,明确措施办法,加大要素支持,厦台农业合作呈现强劲发展动能。 ●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全市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资商事主体存续57户(企业43户、个体工商户14户),实际利用台资约1.84亿元,年产值约2.55亿元,其中,国内首家台资国家蔬菜“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农友种苗(中国)有限公司年产值约1.2亿元。 ●服务保障持续优化 围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的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厦门相关部门设置“台胞台企服务专窗”,持续优化便利通关,推动台胞在金融项目、品牌建设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帮助台农解决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中,在引进人才增强技术方面,厦门创新台湾人才职称评审机制,探索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工作,先后推出两批对台职业资格采认目录清单共60项,其中与农业相关的有9项。 ●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厦门创新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机制,搭建交流合作新平台,全方位、持续性推进厦台农业向高水平融合发展。如,先后成立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渔业分会、种业分会等,依托展会持续优化两岸农业渔业全面交流和专项领域的交流合作,通过成立育种创新研究院,加强厦台高校交流合作,开展民间深度交流。 ●融合示范突出特色 立足实际,以种子种苗合作打造厦门闽台农业合作工作特色,集约化、特色化推进农业、海洋种子种苗产业园区建设。依托厦门科学城、厦门翔安机场、海洋高新产业园、翔安高新城等,加大对台产业招商力度;建设两岸火龙果育苗基地,加强对台种苗交流合作。目前,共有7家企业与台湾种苗产业合作,双方年合作销售种子2.5万余公斤,年合作金额6350万元,可推广种植面积219.13万亩次。 ●金融支持逐渐强化 厦门持续增加信贷投入,支持厦门银行等机构为台农提供台农贷等特色产品。截至2024年3月,厦门银行为台农客群授信95户、贷款余额2.56亿元,“台农贷”产品落地34户、贷款余额2042万元;增信基金及台资专项子基金累计为75家台资中小微企业提供7.83亿元信用融资增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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