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源地考生回厦须至岛外任教
2024-06-27 09:05:49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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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衔接 福建生源地考生回厦须至岛外任教 市教育局接听政务服务热线,解读部属公费师范生重大改革 厦门晚报讯(记者 沈淑婷)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昨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接听政务服务热线,为高招季有此方面意向的学生及家长答疑解惑。 政策 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明确规定就业地点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提出,从2024年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本科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2年)。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部属师范大学招收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进一步优化优质师资在省域内的配置。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在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根据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排序,按排序在录取当年公布的生源所在省份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内进行选择,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 《实施办法》强化了履约要求。除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履约任教情况与信用记录挂钩。 问答 问:接受完本研衔接后能到思明区及湖里区任教吗? 答: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不得定向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省会城市主城区任教(五个自治区、陆地边境省份、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除外)。接受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换言之,福建生源地考生若接受完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选择回厦门,则不得定向到岛内的思明区及湖里区任教,应定向至岛外四区即同安、集美、翔安、海沧任教。 问:《实施办法》印发前的公费师范生是否可以申请本研衔接公费教育? 答:之前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在读师范生,在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申请,经学校考核通过,报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可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履约任教的相关要求与新办法相同。 其他在新办法印发前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师范生,按原协议约定接受公费教育并承担履约任教责任。 问: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如何进行培养? 答: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部属师范大学统筹设计并实施公费师范生本科4年及教育硕士研究生2年培养方案,实行分流淘汰,切实保障培养质量。完成本科、硕士研究生两个阶段学校规定学业且达到学士、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分别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学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所需推免名额统筹下达至学校总推免名额中。 退出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学生,不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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