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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举行

2024-06-24 09:13:07  作者: 林露虹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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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厦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举行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露虹)近日,《厦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召开,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对《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共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路径。49家市直单位、各区相关负责人及35家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了宣贯会。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将促进政企数据融合应用,高质量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作为建设厦门数据港的重要举措。

市数据管理局副局长陈海涛介绍,《办法》构建了厦门公共数据两级开发利用机制,突出三方面创新:一是提出“一类场景一审定”的审核规则,减少同类型应用场景重复提交、重复审核;二是双目录模式,发布开发数据目录及应用场景目录,强化应用场景需求牵引作用,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支持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开发。

目前,《办法》配套的平台和运营体系已基本建成。厦门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秦洪说,厦门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定位为“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基础设施”,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二级开发主体。二级开发主体可将持有的非公共数据与公共数据进行融合开发,形成的数据应用经安全合规审核后,即可在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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