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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路部门结合“路政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2024-05-27 20:39:14  作者: 刘玮 任西西 林萍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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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宣传月”路政人员进学校宣传。(厦门公路中心供图)

东南网5月27日讯(记者 刘玮 通讯员 任西西 林萍)2024年5月是全国第十个“路政宣传月”。5月26日是全国公路交通从业人员倡导和约定的“爱路日”。近日,厦门市交通局公路中心以“公路人人护、路畅心舒畅”为主题,开展“公路小课堂”进校园、“小小路政员”体验活动、进企业和工地普法、徒步巡路、劝离路边摊贩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公路路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走深走实,增强人民群众知路、爱路、护路意识。

走出去

送法进企业进工地 徒步巡路劝离摊贩

连日来,厦门市交通公路部门多次走访企业、在建工地、乡村集镇等,进行公路法律知识、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路政人员深入企业特别是大件运输企业,通过座谈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等内容,面对面介绍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数字化提升便民政策以及相关新政策、新举措,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大件运输企业依法办事、诚信经营。

路政人员深入走访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部、厦门轨道6号线工程项目部、集美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部、马青路提升改造工程、国道324线厦漳界至凤山段第一标段项目等多个在建工地,面对面宣讲公路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等内容,引导安全文明施工。

市交通公路部门还组织徒步巡路,到一线群众中普法。在翔安南路、省道217线过溪村沿线,公路部门工作人员耐心劝离摊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摊贩宣讲公路的法律法规。同安公路部门还走进过溪村村部开展路政宣传,提高村民爱路、护路意识,守护公路安全畅通。

请进来

邀请学生当“小小路政员” 带动社会共同爱路护路

“可以在公路上晾晒农作物吗?”“占道摆摊、违法施工会造成什么后果呢?”近日,路政人员走进翔安区黄厝小学、同安区洪塘中心小学开展“大手牵小手,路政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分享、问答、游戏等互动等方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将爱路护路行动融入日常学习生活。

市交通公路部门还组织开展“鹭路先锋体验日”活动,邀请思明小学的学生来当“小小路政员”。学生们穿上橙色反光背心,体验“路政员的一天”,包括日常赔偿案件处理流程、路面巡查、污染整治、桥下空间整治等工作环节。

路政人员还通过视频、展板等方式向孩子们科普公路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介绍生活中常见的侵犯路权的违法行为,鼓励学生们将爱路、护路意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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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知识微课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3.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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