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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多措并举督促腾退国有资产

2024-04-07 11:17:47  作者: 林志杰 集法宣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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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相关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被执行人着急腾房未果,集美区人民法院(简称“集美法院”)刚柔并济,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合力,不到2个月案结事了。近日,集美法院通过组织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督促被执行人主动修复、腾退完毕位于辖区某商场房产6760.01平方米,并支付完毕相应的场地占用费用。

被执行人许某、厦门某置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厦门某国投公司租赁房产6760.01平方米,并将上述场地转租给第三人实际使用。因被执行人欠缴房产租金,申请执行人诉至集美法院。2023年5月24日,双方达成诉前民事调解协议:约定解除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由被执行人支付租金140万余元(但应对疫情影响落实租金减免的措施,另行按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按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启动重新招租程序,未确定新的承租人前,由被执行人以及第三人继续使用案涉房产并按月支付房屋使用费,确定新的承租人后,被执行人应自收到申请执行人发出的腾退房屋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腾退房屋并办理移交手续。被执行人若违约,则应与第三人立即恢复房屋原状并腾空案涉房产,支付拖欠的租金、占用费、违约金、律师费。

今年1月15日,厦门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集美法院,表示被执行人已多次告知申请执行人准备好要移交占用的场地,但申请执行人借故不办理移交手续。针对争议焦点,集美法院组织当事方进行协商,明确涉案房产移交状况等。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接收完毕案涉房产后,集美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结案证明,帮助被执行人修复征信,顺利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生产经营。(记者 林志杰 通讯员 集法宣  来源:集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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