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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试点综合高中班 学生先读高一再选择普高或中职

2024-03-18 09:15:41  作者: 梁静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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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试点综合高中班

学生先读高一再选择普高或中职

班级预设

●各地原则上应由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学校数量控制在 2—4所),并明确牵头学校,也可以1所学校单独申报。

●综合高中班可设在普通高中学校,也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录取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中单列增设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区域与区域内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区域招生。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对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提出要求,确保生源质量。

课程设置

●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发具有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

学籍管理

●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将部署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班的学生最迟可在高一下学期期末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转为中职学籍。

因材施教加强生涯规划教育

从《通知》看,我省试点综合高中班,是为突出因材施教理念,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能力与职业规划等自主选择适宜的发展方向,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通知》说,综合高中班试点旨在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建立普职合作育人新机制,拓展学生成长路径,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关于试点班级的设置,《通知》要求,各地应选择具备条件并有意愿的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任务。原则上应由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学校数量控制在2—4所),并明确牵头学校,也可以1所学校单独申报。

综合高中班可设在普通高中学校,也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设在中等职业学校的试点班可设置为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点。

招生区域与区域内普高一致

关于招生录取,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中单列增设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区域与区域内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区域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对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提出要求,确保生源质量。

关于课程设置,《通知》说,试点学校要专门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相关职业教育技术类课程与普通高中课程整合,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发具有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

关于学籍管理,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学籍事务管理,日常教学、管理及后勤等由录取学校负责。

毕业要求按分流后相应学籍的管理规定执行,参加高考或高职分类考试:即选择普高课程的学生保留普高学籍,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课程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后可以直接就业,也可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通知》强调,严禁重复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籍。此外,各地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要建立健全综合高中班办学经费保障机制,在专项经费等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综合高中班学生按相应学籍执行我省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收费及生均公用经费等政策,保障综合高中班建设和运行。

省教育厅还透露,将探索建立综合高中班的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在各类评估评选等活动中将综合高中班试点相关情况进行单独考核;试点工作开展质量较高的,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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