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 嘉庚故里人文集美 > 聚焦集美 > 本地资讯 > 正文

集美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4-03-14 08:30:05  作者: 陈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激发消费活力 服务经济发展

集美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周俊丞 曾晓晗去年,集美市场监管部门共解决消费纠纷5.1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3万余元。3月12日下午,由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集美区消保委主办的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宣传活动在集美世茂广场举行。活动内容结合集美区特色,聚焦“吃喝玩乐购”消费服务,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去年依法查处违法案件767件

2023年,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消协“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要求,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标准、分类办理、统筹处置”的信访举报投诉舆情处置一体化运作机制,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规范统一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提供了示范模板;依法查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767件;集美市场监管所被省消保委评为“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在活动现场,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许中英表示,接下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集美区消保委将紧扣“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从“吃喝玩乐购”等日常消费领域着手,进一步发挥区消保委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监督与消费引导作用,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深入贯彻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推进信访举报投诉舆情处置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及时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较集中的各类问题,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更好服务集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家企业获评“优秀在线纠纷调解家”

2023年以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集美区消保委大力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建设,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共推动444家实体商店参与“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32家企业入驻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

为进一步动员和激发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现场,市场监管部门对6家获得“优秀在线纠纷调解家”称号的ODR企业——北海世茂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集美分公司、厦门润泰康成商业有限公司、宝象红星美凯龙(厦门)全球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厦门润联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集美三李城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肯德基有限公司集美天马路大学城商业街餐厅进行了授牌和表彰。

集美区代表性景点、酒店及大型商超代表在现场向消费者作出服务承诺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讲诚信、保质量、重服务、勇担当的经营意识。

集美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通过宣传手册、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技巧,讲解安全用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提示等。“今年的3・15活动办得很好,具有集美特色,可以了解到平时买东西要注意的事项,学到很多知识,我们老百姓很受益。”市民陈女士说。

相关

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明天上线

为进一步做好消协组织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中消协对原有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升级后的投诉系统更名为“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该平台一期将于明日上线试运行。3月12日的活动中,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该平台进行了推广介绍。

据悉,消协平台上线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3月15日试运行,上线消协工作人员、经营者使用的电脑端系统和消费者投诉使用的电脑端、微信小程序端系统。消费者登录该平台进行投诉,经营者可先行与消费者进行和解,若达不成和解,消协组织将介入调解。3月12日活动现场,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向企业经营者发出入驻该平台的邀请,推动企业转变思路,积极主动应对,为应对处置消协平台的来访来诉做好充分准备。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