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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

2024-03-11 09:07:38  作者: 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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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

最高150万元奖励商贸流通“优等生”

东南网3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激发消费潜能,厦门市商务局制定发布《2024年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下称:措施),单项最高奖补150万元。

据悉,该措施旨在鼓励商贸企业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通过连锁经营、联营经营、统一结算等方式扩大商品零售规模,聚焦汽车、家电、家居、服装鞋帽等热点商品开展促消费活动,持续激活消费市场。

措施规定,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5000万元(含)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4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50万元。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3000万元(含)但低于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3万元奖励。

同时,措施明确,对第一季度零售额不低于5亿元(含)且同比正增长的汽车销售企业集团,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此项政策与前两条政策择优享受,且允许企业和(或)其母公司在厦设立的控股公司合并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与后续出台的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核拨资金,鼓励厦门各区在此政策基础上叠加奖励。资金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如超出同比例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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