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海和谐共生共荣——城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厦门实践
2024-02-29 09:23:18 来源: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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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实践”的经验启示 36年来,鹭岛儿女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的魅力名片,不断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厦门实践”经验。 注重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统一,站在人与海洋和谐共生高度谋发展。纵跨15年的《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注重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厦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算大账、算长远账,把生态优先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坚持海洋开发和海洋保护并重。“厦门实践”表明,通过海洋生态修复,推动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就能走上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之路,群众临海、亲海、戏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就会不断提升;同时,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更能持续吸引高精尖企业入驻,促进产业“蓝色”转变,引领产、城、海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海洋强市乃至海洋强省建设。 注重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协调,提高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不同发展阶段,厦门市委市政府均专门设立指挥部,同时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湾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成立“海岸带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实现海陆一体化管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部署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协调海洋渔业、航运、环境、港口等相关涉海部门的用海冲突,将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等措施与重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相挂钩,统筹兼顾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实现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山水海城”相融共生。 注重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努力找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厦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引导生态修复科学有序进行。按照“一屏一湾十廊”的生态格局,打通10条山海廊道,坚持全域全要素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如五缘湾整治过程中保留湾内大片原生湿地,大大减少了工程量。同时,采取科学的人工修复措施,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宜滩则滩、宜海则海,统筹岸线生态化、红树林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海湾治理、开堤纳海等工程,提高保护修复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加快生态系统恢复进程,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走出一条符合厦门实际的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融合的新路子。 注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相促进,建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硬制度与软文化。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厦门持续完善海洋生态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对海洋生态文明的参与度,达成生态文明共识,把“要我治”变成“我要治”,如企业、市民积极认购马銮湾生态岛上的树木种植和日常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国际海洋交流合作,持续培育海洋文化,厚植生态文明意识,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和海洋意识早已内化于厦门人民心中,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内生动力。 (作者:光明日报联合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记者 季雅宁、李春剑、马跃华;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卢丽华、林存炎、杨昌健、王浩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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