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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最新通告 鼓励建设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2024-02-29 08:53:37  作者: 郑丽金 朱黄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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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最新通告,事关住宅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鼓励建设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鼓励住宅小区、群租房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在室外,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对不具备室外设置条件,毗邻建筑设置或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停放充电场所,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墙上不可开设门窗洞口,并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智能烟感等消防设施器材。

东南网2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2月28日,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吸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就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通告》提出5点要求。

一、规范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鼓励住宅小区、群租房按照《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试行)》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在室外,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对不具备室外设置条件,毗邻建筑设置或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停放充电场所,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墙上不可开设门窗洞口,并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智能烟感等消防设施器材,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后,烟和火向单元门、楼梯间、居民住户阳台、窗户蔓延的危害。

二、加强电动车辆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进梯入户;严禁电动自行车在走廊、疏散走道、楼梯间、电梯间、公共门厅和安全出口处停放及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各村(居)委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规定,定期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充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劝导、阻止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三、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养成“三清三关”良好防火意识,定期清理走道、阳台、厨房积攒的杂物,人员离开时关火、关电、关气。不在室内、走廊、楼梯间“焚香烧纸,点长明烛”。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居家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离家必须关阀断气。不卧床吸烟或躺在沙发上吸烟,尤其是睡前与酒后不要吸烟,不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严禁高空抛掷烟头。加强对儿童安全教育,不让儿童单独在家用电用火用气、玩弄火柴、打火机等,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走道、电梯前室、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关闭,防止火灾发生后烟气迅速蔓延。楼道、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确实需要的应设置易从内部开启的应急出口,作为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勿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出入口、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救援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五、掌握自救逃生技能。建议家中配置灭火器、逃生面罩等简易消防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迅速拨打“119”报警。切记“小火快灭,浓烟关门”:初起小火可用灭火器、湿毛毯、水盆等进行自救,如火势蔓延已无法扑救,人员应全部迅速撤离逃生;若逃生时发现楼道、楼梯间充满浓烟、难以呼吸,应退回室内,躲在无烟的房间、阳台处等待救援,切勿盲目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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