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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一公司垃圾混投还不改 处以10000元罚款

2024-02-23 09:02:58  作者: 李晓辉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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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混投还不改 处以10000元罚款

厦门晚报讯(记者 李晓辉 通讯员 谢意渊 苏豪)工地项目部修缮,产生的生活垃圾严重混投还不及时整改,被处以罚款10000元。记者昨日从海沧区城管局马銮湾中队了解到,负责修缮的劳务公司已主动到中队上缴罚款。这是海沧针对工地临时施工单位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

“厨余垃圾桶内,发现大量废弃的卫生纸巾。”海沧区城管局马銮湾中队执法人员在东孚街道东瑶南二路与东孚南路交叉口东北侧的一处工地巡查发现,该工地项目部垃圾投放点存在严重混投现象。

据了解,工地雇用了一家劳务公司负责修缮工作,劳务公司人员将卫生间的废弃纸巾收集起来,全部倒入厨余垃圾桶。

执法人员当天就通知负责修缮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开具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一日之内改正。让执法人员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执法“回头看”,发现行为并未改正。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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