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时政 > 正文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涉及厦门市8件

2023-12-10 10:03:35  作者: 王玉婷 许晓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12月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厦门8件,其中来电信访举报3件,来信信访举报5件。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2个、大气1个、噪声2个、土壤1个、海洋1个,生态1个。从区域分布上看,思明区2件、湖里区1件、同安区3件、翔安区1件,市直部门1件。所有信访举报件均已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单位办理。

截至12月8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厦门市16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36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22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扫码查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七批)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